【題】現有一筆建地,土地面積1600坪,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,建蔽率50%,容積率225%,所在地區生活機能健全,土地現況不需整地為可建築狀態。根據最有效利用原則確立未來土地開發方式為興建透天住宅,在計算開發完成之總銷售面積與蒐集市場行情之後,得知一年後建築完成之預期總銷售金額為新臺幣12億4200萬元(一年之資金折現率為1.33%),建築所需的直接成本為新臺幣1億8000萬元,資本利息綜合利率為1.94%,開發商的要求利潤率為20%,規劃設計費用為營造費用的3%,廣告銷售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5%,稅捐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1%,管理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3%,施工期間1年。請以土地開發分析法推估該土地的試算價格。
【解】:
(一)先求間接成本:
規劃設計費:180,000,000×3%=5,400,000(元)
廣告銷售費+稅捐+管理費=×(5%+1%+3%)=110,312,839(元)
(二)計算土地開發分析價格:
土地開發分析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:(估81)
V=[S÷(1+R)÷(1+i)-(C+M)]
其中:
V:土地開發分析價格。
S:開發或建築後預期總銷售金額。
R:適當之利潤率。
C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直接成本。
M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間接成本。
i:開發或建築所需總成本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。
V=[÷(1+20%)÷(1+1.94%)-(180,000,000+5,400,000+110,312,839]
=1001976828-295,712,839=706,263,989(元)
單價=706,263,989(元)÷1600(坪)=441415(元/坪)
【題】運用比較法進行估價時,比較標的有那些情況會影響交易價格,且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者,應不予採用?
【解】:
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3條規定,比較標的有下列情況,應先作適當之調整;該影響交易價格之情況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時,應不予採用。
(一)急買急賣。
(二)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。
(三)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。
(四)親友關係人間之交易。
(五)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。
(六)地上物處理有糾紛之交易。
(七)法院拍賣。
(八)受迷信影響之交易。
(九)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。
(十)人為哄抬之交易。
(十一)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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