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宅  

【題】現有一筆建地,土地面積1600坪,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,建蔽率50%,容積率225%,所在地區生活機能健全,土地現況不需整地為可建築狀態。根據最有效利用原則確立未來土地開發方式為興建透天住宅,在計算開發完成之總銷售面積與蒐集市場行情之後,得知一年後建築完成之預期總銷售金額為新臺幣12億4200萬元(一年之資金折現率為1.33%),建築所需的直接成本為新臺幣1億8000萬元,資本利息綜合利率為1.94%,開發商的要求利潤率為20%,規劃設計費用為營造費用的3%,廣告銷售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5%,稅捐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1%,管理費用為總銷售金額的3%,施工期間1年。請以土地開發分析法推估該土地的試算價格。

【解】:

(一)先求間接成本:

規劃設計費:180,000,000×3%=5,400,000(元)

廣告銷售費+稅捐+管理費=×(5%1%3%)110,312,839(元)

(二)計算土地開發分析價格:

土地開發分析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:(估81

V[S÷(1R)÷(1i)(CM)]

其中:

V:土地開發分析價格。

S:開發或建築後預期總銷售金額。

R:適當之利潤率。

C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直接成本。

M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間接成本。

i:開發或建築所需總成本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。

V[÷(120%)÷(11.94%)(180,000,0005,400,000110,312,839]

1001976828295,712,839706,263,989(元)

單價=706,263,989(元)÷1600(坪)=441415(元/坪)

 

【題】運用比較法進行估價時,比較標的有那些情況會影響交易價格,且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者,應不予採用?

【解】:

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3條規定,比較標的有下列情況,應先作適當之調整;該影響交易價格之情況無法有效掌握及量化調整時,應不予採用。

(一)急買急賣。

(二)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。

(三)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。

(四)親友關係人間之交易。

(五)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。

(六)地上物處理有糾紛之交易。

(七)法院拍賣。

(八)受迷信影響之交易。

(九)包含公共設施用地之交易。

(十)人為哄抬之交易。

(十一)其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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